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具备一定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,见习期满后,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职改部门,根据其见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过程。
一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如下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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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任职条件 |
认定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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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专 |
见习期满一年 |
员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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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专 |
见习期满一年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|
助理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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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 |
见习期满一年 |
助理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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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 |
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|
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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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 |
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 |
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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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|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|
助理级 |
备注:
1、专科、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认定小学教师职务的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办理:
( 1 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小学(幼儿园)教学工作一年见习期满,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资格。
( 2 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小学(幼儿园)教学工作一年见习期满,可申报评审小学一级教师资格;也可在见习一年期满后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资格。上述评审或认定的办法,由个人选定一种。
2、申请认定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,还须提交《广州市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3、在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从事律师、公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申请认定律师、公证员技术资格,还须提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》、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统考《合格证》原件和复印件。
4、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(如会计、统计等),须提交相应的上岗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二、所需材料:
1 、《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》(可在广东省人事厅http://www.gdrst.gov.cn或广州人事网http://www.gzpi.gov.cn下载);
2 、毕业证书(学位证书)复印件;
3、论文、成果业绩、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证明及证书、证明材料(硕士研究生对照中级资格条件提交);
4 、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,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;
5、《贴资格证相片页》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相片;
6 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(对照条件提交相应的模块)。
三、办理程序:
1 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向单位提交所需材料;
2 、单位审核后,报广州市南沙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核;
3 、审核通过后报区人事局核发资格证;
4 、报市职改办备案。
四、办理流程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