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南沙区人事局文件
穗南人〔2008〕19号

关于卢翦同志任职的通知

区财政局:

2008年4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,卢翦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予以正式任职:

   卢翦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。

   任职时间从2007年2月14日起计算。

 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四月九日

 【关闭窗口

 

76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