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南沙区人事局文件
穗南人〔2008〕16号

关于刘庆义同志任职的通知

2008年4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,刘庆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予以正式任职:

刘庆义同志任区人事局副局长。

任职时间从2007年2月14日起计算。

 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四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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